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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税收的法律和实践问题/黄维青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6 19:26:55  浏览:843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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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由此产生了许多网络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遵循什么样的法律原则来解决网络贸易中产生的实践问题。网络交易的发展需要建立必要的法律框架。在网络空间中,传统的征税原则有些不再适用,也使得各国的法律是否适用于网络交易存在着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全球网络交易的持续发展将取决于法律框架的制定。但世界各国对互联网的征税问题所持态度并不一致,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态度差异较大,这是由于互联网的发展水平不同和由此引起的经济利益所决定的。我国在网络普及方面取得较大进步,网络交易涉及的税收问题日益突出。深入进行有关网络交易的税收问题的研究,并在税收信息化方面予以完善,是应对网络税收挑战的明智之举。
本文第一章谈互联网及网络交易的发展,包括互联网的发展状况,网络交易概念及其特点、优势以及在中国的发展形势、存在问题和立法情况。第二章论述网络交易对税收的影响,有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两个方面。积极影响有提供新的
税源,为税收征管的改革提供机遇,促进国际税收协作;消极影响有对税收理论、税法体系、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课税要素等产生不利的影响。第三章讨论了国际上对网络交易税收政策的研究与制定问题,分别阐述了美国的观点、欧盟的主张、发展中国家的态度、WTO的观点以及各国网络交易征税政策分歧的原因。第四章说明我国关于网络交易税收的观点,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对网络交易应当征税,另一种认为对网络交易应当免税。第五章提出了针对网络交易应采取的税收对策,包括网络征税的原则和网络税收措施建议。建议有四个方面:一是完善我国网络交易税收法律制度,二是加快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三是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四是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关键词:网络交易 税收影响 税收对策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network technology popularization, legal matter has had been brung out in many network transactions, as well as the practice problem how follows which type of the principle of legality to solve in the network trade。 The electronic commerce development needs to establish the essential legal frame。 In the cyberspace , some of the traditional taxation principle is no longer suitable, which makes each country's law to be suitable or not in the electronic commerce has not determined in the quite big extent。 The development of whole world electronic commerce will be decided by the legal frame formulation。 But the various countries holds the manner to the Internet taxation question not to be consistent, developing nation and developed country manner difference big, this is because the Internet level of development is different and from this the economic which causes decided by。 Our country obtains in the network popularization aspect progresses greatly, and the network transaction involves the tax revenue question is day by day prominent。 Completes the related network transaction question of the tax revenue research thoroughly, and makes the obvious progress in the tax revenue information based society aspect, is should be the wise move to meet the network tax revenue challenge。
The first chapter of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Internet and the network transaction development, including Internet development condition, network transaction concept and its characteristic, superiority as well as its development situation in China, existence question and legislation situation。 The second chapter elaboration on the influence of network transaction to the tax revenue, has positively affects with the negative effect two aspects。 Positively affects has provides the new tax source, provides the opportunity for the tax revenue collection reform, the promotion international tax revenue cooperation。 The negative effect to the tax revenue theory, the tax law system, the tax revenue collection, the tax affairs examines, the assessment essential factor and so on has also come。 Third chapter discussed on international the network transaction tax policy research and the formulation question, elaborated US's viewpoint, European Union's position, the developing nation manner, the WTO viewpoint as well as the various countries' network transaction taxation policy difference reason separately。 Fourth chapter explained our country about the network transaction tax revenue viewpoint, mainly has two viewpoints, one kind asserted to levy taxes to the network transaction is appropriate , another kind thought must be exempted from tax to the network transaction。 Fifth chapter proposed should take the tax revenue countermeasure in view of the network transaction, including network taxation principle and network tax revenue measure suggestion。 The suggestion has four aspects: One, we must consummate our country network transaction tax revenue law system。 Two is speeding up the information of the tax affairs institution based society construction。 Three,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international tax revenue coordination and the cooperation。 Four, we ought to improve the specialized quality of the tax affairs personnel's 。

Key word:Network transaction tax revenue influence tax revenue countermeasure

引 言
面对网络交易的发展大潮,改革现行税制,已刻不容缓。现行税制的改革,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又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使我国的网络交易税收政策在保证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又能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并不断推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
目前,许多国家和国际性组织对网络交易的税收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已有少数国家颁布了一些有关网络交易税收的法规,一些国际性组织已就网络交易税务政策形成了框架协议并确立一些原则。具体而言,网络交易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是:是否对网络交易实行税收优惠,是否对网络交易开征新税,以及如何对网络交易征税。
面对这种高科技的网上交易,倍感困惑的也并非只有中国。各国在忙于网上冲浪交易的同时,也都在积极研究对策。目前,世界上有关网络交易税收政策主要有两种倾向。
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派,认为对网络交易征税将会严重阻碍这种贸易形式的发展,有悖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美国对于网络交易的免税政策,重要原因是美国在网络交易领域处于主导地位。
另一种是以欧盟为代表的征税派,认为税收系统应具备法律确定性,网络交易不应承担额外税收,但也不希望为网络交易免除现有的税收。
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多数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而且多数是电子商务的输入国,若对电子商务免税必然会减少相当一部分财政收入,还会导致新的贸易逆差,扩大其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形成新的不公平。对网络交易免税,还会在网络交易与非网络交易之间形成税赋不公,偏离税收中性原则。电子商务终将会成为一种主要的贸易形式。各国政府不可能放弃这笔巨大的财政收入,对网络交易课税是必然趋势。发展国家无一表示对网络交易免征销售税(增值税)。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网络交易尚处于初级阶段,交易额很低。但网络交易是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对经济增长和企业竞争有巨大影响。如何引导网络交易健康、有序发展,是我国经济有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既要促进我国网络交易的发展,又要保证税收收入,使企业能够公平竞争,这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第一章 互联网及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一节 互联网及其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计算机及网络技术迅速普及,信息的搜集、处理和传递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计算机网络化和经济全球化成为不可抗拒的世界潮流。1991年,美国政府宣布互联网进行商业性经营,发展其商业用途。从此,互联网进入了它的商业化阶段。到2000年,全球使用互联网的国家超过160个,互联网用户逾4亿家。
随着网络空间的利用与开发,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一起,在商业化的网络社会里共同竞争。网络技术的充分运用,已使电子商务成为未来国际商务的主流。
互联网技术促成了网络交易的发展。网络技术对经济社会的巨大深远影响来自于它所具有的广泛渗透特性。网络技术不是仅仅影响几个产业的创新,而是直接渗透到各个产业、各个企业和各个家庭的技术革命。互联网的发展直接导致了电子商务模式的诞生。
第二节 电子商务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
近年来,国际和国内的热门话题之一当属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简称EC)及其相关应用,它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英国电子商务法律专家麦考尔•奇斯克和阿利斯蒂•凯门在中给电子商务所下的定义是:“从广义来看泛指与技术性数据有关的电子化的商业活动”。
美国学者瑞维•卡拉科塔和安德鲁•B•惠顿在《电子商务前沿》一书中指出:“广义的讲,电子商务是一种现代商业方法,这种方法通过改善产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传输速度,满足政府组织、厂商和消费者的最低成本的需求。一般的讲,今天的电子商务通过计算机网络将买方和卖方的信息、产品和服务联系起来,而未来的电子商务通过构成信息高速公路的无数计算机网络中的一条将买方和卖方联系起来。”
我国学者认为:“电子商务有两层含义:狭义和广义的。按照狭义的定义,电子商务一般指基于数据(可以是文本、声音、图像)的处理和传输,通过开放的网络(主要是因特网)进行的商业交易,包括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活动。按照广义的定义,电子商务涉及局域网、内部网(intranet )和互联网(internet)等领域,它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利用前所未有的网络方式将顾客、销售商、供货商和雇员联系在一起,将有价值的信息迅速传递给需要的人们。所有这些活动都将数字化。它们不一定取代熟悉的、传统的、面对面的活动,但是会加强这些活动。”
二、电子商务的特点
国际互联网的存在使整个世界更紧密地联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国际互联网贸易几乎不受地理概念的限制,可以轻松地超越领土、政治上的边界而在世界上的任何两点之间进行。
电子商务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如下几方面:(1)网上贸易具有虚拟性。电于商务是一个通过虚拟手段缩小传统市场的时间和空间界限的场所。 (2)网上贸易使原本有形的交易实体变得数字化、无形化。 (3)网上贸易具有无国界性和无地域性。由于互联网是开放的,网络的各个终端(用户)分布于世界各地,传统的管辖边界不再适用,使得国内贸易和跨国贸易并无本质上的不同,突破了地域观念。(4)网上贸易加大了贸易方式的灵活性。 (5)整个互联网上缺少中央控制。 (6)互联网站点设有镜像站点。镜像站点通常是位于其他国家的计算机,其中存储着与原始站点完全相同的信息。因此,对贸易的消费者而言,他并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计算机为他提供了产品或服务,然而这一特性却加大了税收工作的难度。(7)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商务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同时以信息流代替了部分实物流,从而大幅度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8)电子商务建立了新型的商务通信通道。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相比,具有交易虚拟化、交易成本低、交易效率高等现实优越性。同时,电子商务还具有增加商贸机会、改变商贸模式、带动经济变革等潜在的优越性。
三、电子商务的优势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活动相比具有许多明显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降低交易成本。电子商务可以降低促销成本,尽管建立和维护网站需要一定的投资,但是与其他销售方式相比,使用网络交易其成本已大大降低。
其次,运用网络技术使企业原材料采购和劳务交易与制造过程有机地配合起来,形成一体化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
再次,电子商务可以使产品降低库存水平。由于生产周期的不同,企业必需要建立更多的库存来应付销售过程中交货延迟或交货失误,电子商务使信息处理变得容易,因而能降低库存。
另外,电子商务活动的发展,缩短了生产周期。通过网络,这些企业能以比从前更快的速度传输和接收订单,甚至还开始共同完成产品的研究和开发,缩短产品设计生产时间。
最后,电子商务发展在24小时不分时区的商业运作可以增加商业机会,减轻对实物基础设施的依赖。企业可以将节省的开支部分转让给消费者,提高企业竞争活力。  
应该指出,电子商务是网络交易的主要形式,但不是唯一形式,因为除了企业以外,其他主体也参与网络交易,比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个人等,这些主体的交易不是经常发生,而且交易额相对较小,因此称为“商务”不太合适,也就不宜称为电子商务。这就是本文采用网络交易,而不采用电子商务说法的原因之一。
第三节 互联网在中国的发展
一、发展概况
2005年7月21日下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了第16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数已经达到10300万,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8。4%。目前,我国网民数和宽带上网人数均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根据报告的热点数据分析,我国网上购物大军达到2000万人,网上支付占网上购物的比例增长至近半数,网上购物市场巨大,网上购物者半年内累计购物金额达到100亿元。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尚处于初级阶段,交易额很低。但电子商务是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对经济增长和企业竞争有巨大影响。如何引导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是我国经济方面有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现在整个世界已进入新经济时代,网络、互联网信息技术对整个经济的拉动作用非常大,对我国来说,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整个信息产业,都给予了税收政策的倾斜,已经制定了对信息技术的优惠政策。网民人数激增,表明我国的电子商务将进入一个飞速发展的时期。在此历史大背景下,规范、引导、保护、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就成为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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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

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0月30日



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

(2012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碳排放强度的持续下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发展低碳经济,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市场作用,实现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下简称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实行碳排放管控制度。对特区内的重点碳排放企业及其他重点碳排放单位(以下统称碳排放管控单位)的碳排放量实施管控,碳排放管控单位应当履行碳排放控制责任。碳排放管控单位的范围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依据特区碳排放的总量控制目标和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量等情况另行规定。

  鼓励未纳入碳排放管控范围的碳排放单位自愿加入碳排放管控体系。

  第四条 建立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市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在碳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公开、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结合产业政策、行业特点、碳排放管控单位的碳排放量等因素,确定碳排放管控单位的碳排放额度。碳排放管控单位应当在其碳排放额度范围内进行碳排放。

  第五条 建立碳排放抵消制度。碳排放管控单位可以利用经市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核查认可的碳减排量(以下统称核证减排量)抵消其一定比例的碳排放量。

  核证减排量的来源、范围、类别以及抵消比例等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 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碳排放权交易包括碳排放配额交易和核证减排量交易。碳排放管控单位在市政府规定的碳排放权交易平台进行碳排放权交易。

  鼓励、支持其他单位和个人参与深圳碳排放权交易。

  第七条 碳排放管控单位应当向市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经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的年度碳排放报告。

  市政府应当建立和健全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第三方核查机构的核查活动应当客观、公正。

  第八条 碳排放管控单位违反本规定,超出排放额度进行碳排放的,由市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按照违规碳排放量市场均价的三倍予以处罚。

  碳排放管控单位严格执行本规定,并在碳排放控制方面成效显著的,市政府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第九条 市政府应当加强对碳排放管控工作的领导,并给予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市政府应当根据本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国际惯例,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碳排放管理的具体办法。

  第十条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布62项化工行业标准

国家经贸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公 告

二○○二年第67号

 

公布62项化工行业标准

  国家经贸委批准《一氧化碳高温变换催化剂》等62项化工行业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13项,推荐性标准49项,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

  以上标准由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附件:一、13项化工行业强制性标准名称及编号

     二、49项化工行业推荐性标准名称及编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13项化工行业强制性标准名称及编号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被代替标谁号

1
HG 3546-2002
一氧化碳高温变换催化剂
HG 3546-3549-89
HG 2090-91

2
HG 3699-2002
三氯杀螨醇原药
 
3
HG 3700-2002
三氯杀满醇乳油
 
4
HG 3304-2002
稻瘟灵原药
HG 3304-1990

5
HG 3305-2002
稻瘟灵乳油
HG 3305-1990

6
HG 3701-2002
氟乐灵原药
 
7
HG 3702-2002
氟乐灵乳油
 
8
HG 3285-2002
异稻瘟净原药
HG 3285-1981

9
HG 3286-2002
异稻瘟净乳油
HG 3286-1981

10
HG 3298-2002
甲草胺原药
HG 3298-1990

11
HG 3299-2002
甲草胺乳油
HG 3299-1990

12
H63283-2002
矮壮素水剂
HG 3283-1975
(1983)

13
HG 3209-2002
耐酸陶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HG 3209-1986


 

 

附件二:

49项化工行业推荐性标准名称及编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被代替标准号

1
HG/T 3251-2002
工业织品氯化铝
HG/T 3251-89

2
HG/T 3512-2002
净洗剂LS
HG/T 3512-90

3
HG/T 3696.1-2002
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标
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4
HG/T 3696.2-2002
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机用杂
质标准溶液的制备
 

5
HG/T 3696.3-2002
无机化工产品化学分析用制
剂及制品的制备
 

6
HG/T 2406-2002
压敏胶标签纸
HG/T 2406-92

7
HG/T 3697-2002
纺织品用热熔胶粘剂
 
8
HG/T 3698-2002
EVA热熔胶粘剂
 
9
HG/T 3318-2002
修补用天然橡胶胶粘剂
HG/T 3318-78

10
HG/T 3048-2002
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耐剪切
屈挠磨擦性的测定
HG/T 3048-87

11
HG/T 2704-2002
氯化聚乙烯
HG/T 2704-95

12
HG/T 2548-2002
橡胶工业手套
HG/T 2548-94

13
HG/T 3210-2002
耐酸陶瓷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HG/T 3210-1986

14
HG/T 3172-2002
尿素高压设备制造检验方法
尿素级超低碳铬镍钼奥氏体
不锈钢品间腐蚀倾向试验的
试样制取
HG/T 3172-1987

15

 
HG/T 3173-2002

 
尿素高压设备制造检验方法
尿素级超低碳铬镍钼奥氏体
不锈钢品间腐蚀倾向试验
HG/T 3173-1987

 

16
HG/T 3174-2002

 
尿素高压设备制造检验方法
尿素级超低碳铬镍钼奥氏体
不锈钢的选择性腐蚀检查和
金相检查
HG/T 3174-1987

 

17

 
HG/T 3175-2002

 
尿素高压设备制造检验方法
不锈钢带极自动地焊层的超
声检测
HG/T 3175-1987

 

18

 
HG/T 3176-2002

 
尿素高压设备制造检验方法
尿素高压设备氨渗漏试验方

HG/T 3176-1987

 

19

 
HG/T 3178-2002

 
尿素高压设备耐腐蚀不锈钢
管子--管权的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技能评定
HG/T 3178-1988

 

20
HG/T 3179-2002
尿素高压设备堆焊工艺评定
和焊工技能评定
HG/T 3179-1988

21

 
HG/T 3180-2002

 
尿素高压设备衬里板及内件
的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技能
评定
HG/T 3180-1988

 

22
HG/T 3272-2002
工业用草酸二乙脂
HG/T 3272-1990

23
HG/T 3266-2002
工业用硫脲
HG/T 3266-1988

24
HG/T 3273-2002
工业用丙二酸二甲酯
HG/T 3273-1990

25
HG/T 3265-2002
二苯醚
HG/T 3265-1987

26
HG/T 3261-2002
工业用六氯乙烷
HG/T 3261-1989

27
HG/T 3268-2002
工业用三乙醇胺
HG/T 3268-1989

28
HG/T 3270-2002
工业用异丁醇
HG/T 3270-1990

29
HG/T 3262-2002
工业用四氯乙烯
HG/T 3262-1989

30
HG/T 3269-2002
工业用硝酸胍
HG/T 3269-1989

3l
HG/T 3435-2002
酸性翠蓝2G
HG/T 3435-1990

32
HG/T 3418-2002
硫化还原深蓝4RB
HG/T 3418-1988

33
HG/T 3426-2002
反应艳红K-4BC
HG/T 3426-1989

34
HG/T 3389-2002
1-萘胺-8-磺酸(周位酸)
HG/T 3389-1980

35
HG/T 3410-2002
1-萘酚
HG/T 3410-1989

36
HG/T 3414-2002
2-萘酚-6,8-二磺酸二钾盐
(G盐)
HG/T 3414-1990

37
HG/T 3703-2002
荧光增白剂OB-1
 
38
HG/T 3436-2002
还原艳黄2GC
HG/T 3436-1990

39
HG/T 3411-2002
对氨基乙酰苯胺
HG/T 3411-1989

40
HG/T 3420-2002
还原橄榄绿2B细粉
HG/T 3420-1988

41
HG/T 3402-2002
直接深红4BR(直接耐酸枣红)
HG/T 3402-1980

42
HG/T 3412-2002
三聚氯氰
HG/T 3412-1990

43
HG/T 3425-2002
反应艳黄K-4GL
HG/T 3425-1989

44
HG/T 3392-2002
碱性艳橙G(碱件橙)
HG/T 3392-1980

45
HG/T 3434-2002
酸性绿P-3B
HG/T 3434-1990

46
HG/T 3417-2002
反应翠蓝K-GL(活性翠蓝
K-GL)
HG/T 3417-1986

47
HG/T 3424-2002
反应橙K-2RL
HG/T 3424-1989

48
HG/T 3406-2002
还原棕2R染色细粉(还原
棕BR染色细粉)
HG/T 3406-1982

49
HG/T 3407-2002
大红色基RC
HG/T 3407-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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