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自律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自律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代销机构、相关基金评价机构:
为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自律管理,规范基金评价业务,保障基金投资人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自律管理规则(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自律管理规则》),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予以发布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代销机构应按照《暂行办法》、《自律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引用基金评价结果;在第一批具备协会会员资格的基金评价机构名单公布后一个月以内,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代销机构应撤换公司网站已经公开引用的非协会会员所发布的基金评价结果,停止印发含有非协会会员发布的基金评价结果的宣传材料。
二、基金评价机构取得协会会员资格或完成备案程序后,应对其以往的基金评价业务及评价结果进行自查,对于不符合《暂行办法》、《自律管理规则》的评价结果,应通过本机构网站等渠道予以公布。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协会开始受理基金评价业务相关申报材料。符合《暂行办法》和《自律管理规则》规定的条件、拟申请入会或备案的基金评价机构,应当根据《基金评价业务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见附件2)的规定向协会报送基金评价业务申请材料;拟申请入会的评奖媒体,应当根据《基金评奖业务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见附件3)向协会报送基金评奖业务申请材料。
本通知相关附件可登录协会网站下载。
联系电话:010-66575893 传真:010-6657589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层
邮编:100033
附件:
1、《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自律管理规则(试行)》
2、基金评价业务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http://www.sac.net.cn/servlet/download?filename=%B8%BD%BC%FE2%A3%BA%BB%F9%BD%F0%C6%C0%BC%DB%D2%B5%CE%F1%C9%EA%C7%EB%B2%C4%C1%CF%B5%C4%C4%DA%C8%DD%D3%EB%B8%F1%CA%BD.1263201292250.doc
3、基金评奖业务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http://www.sac.net.cn/servlet/download?filename=%B8%BD%BC%FE3%A1%A2%BB%F9%BD%F0%C6%C0%BD%B1%D2%B5%CE%F1%C9%EA%C7%EB%B2%C4%C1%CF%B5%C4%C4%DA%C8%DD%D3%EB%B8%F1%CA%BD.1263201292250.doc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自律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基金)评价业务自律管理,规范基金评价业务,保障基金投资人和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基金评价机构对基金进行评价并通过公开形式发布基金评价结果,以及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引用基金评价结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基金评价机构包括从事基金评价业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评价机构、媒体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
本规则所称基金评价业务是指基金评价机构及其评价人员对基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或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开展评级、评奖、单一指标排名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评价活动。
本规则所称基金评价结果是指基金评价机构开展基金评价业务所形成的信息资料,包括基金或基金管理人的评级信息、基金排名、基金或基金管理人获奖信息等。
第四条 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称协会),成为协会会员,履行会员义务,享有会员权利。
第五条 协会成立基金评价业务专家工作组(以下称专家工作组),负责对基金评价机构的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内控制度、业务流程以及执行情况的评估咨询。
第六条 协会依据本规则,负责对基金评价机构及基金评价业务活动等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注册登记和业务备案
第七条 申请入会成为协会会员的基金评价机构,应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入会条件,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从事基金评价业务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基金评价人员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且不少于5人,并具备3年以上金融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或学术经历,其中基金评价业务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5年以上金融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或学术经历。
(四)完整的基金评价理论和方法,健全的评级体系和作业程序;
(五)有可靠的信息采集制度和完备的数据存储机制,数据库应包括5年以上基金评价需要的基金行业相关信息;
(六)有清晰明确的盈利模式,确保基金评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七)有完善的员工管理和培训制度,持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八)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媒体也可以按照下列条件申请入会成为协会会员,但只能开展评奖活动:
(一)本规则第七条除第(三)、(五)、(六)、(七)项外的其他规定;
(二)基金评价人员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且不少于2人,并具备3年以上金融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或学术经历,其中基金评价业务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5年以上金融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或学术经历。
(三)有完备、可靠的数据库支持,数据库应包括5年以上基金评价需要的基金行业相关信息。
第九条 独立基金评价机构、媒体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应当在《暂行办法》施行后30个工作日内或其开始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入会。申请入会时,应向协会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成为协会会员的公函(原件);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登记表》(原件);
(三)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从事基金评价业务人员和业务主要负责人的名单、简历、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基金从业资格证明;
(五)机构基本经营情况;
(六)基金评价业务范围;
(七)完整的基金评价理论、标准、方法及效果的说明;
(八)基金评价信息数据及数据安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说明;
(九)基金评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流程、基金分类方法;
(十)诚信承诺书;
(十一)协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 《暂行办法》施行前已经加入协会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应在《暂行办法》施行后30个工作日内或其开始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后3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递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报备从事基金评价业务相关文件的公函;
(二)本规则第九条第(四)项至第(十一)项的材料。
《暂行办法》施行后设立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应先行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成为协会会员,在其开始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后3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递交前款所列的备案材料。
第十一条 协会正式受理基金评价机构的入会申请材料或基金评价业务备案材料后,在两个月内完成入会申请材料或基金评价业务备案材料的审核,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登记入会或基金评价业务备案,或终止注册登记入会或基金评价业务备案程序的决定,并函告基金评价机构。
第十二条 协会在基金评价机构入会之日或核准基金评价业务备案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协会网站公告具备会员资格基金评价机构的名单及其基金评价业务范围。
第十三条 基金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协会报送相关备案材料:
(一)调整基金评价业务范围的;
(二)调整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的;
(三)调整基金评奖的标准、方法和业务流程的;
(四)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款第(二)、(三)项情形的,基金评价机构还应说明调整后的评价标准、方法等对调整前评价或评奖结果的影响。
第十四条 协会受理基金评价机构调整基金评价业务范围,或调整其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内控制度、业务流程的备案材料后,在两个月内完成对其备案材料审核工作,作出是否核准调整基金评价业务范围,或核准调整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内控制度、业务流程备案,或终止上述备案程序的决定,函告基金评价机构,并作出在协会网站上公告变更事宜。
第三章 基金评价业务规范
第十五条 基金评价机构及其评价人员从事基金评价业务等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基金及基金管理人进行评价,促进基金行业的良性竞争,培育和引导投资人形成长期投资理念。
第十六条 基金评价机构自身评价部门、销售部门之间以及基金评价机构与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销售机构之间应建立基金评价业务与其他证券业务的“防火墙”制度,保证基金评价业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十七条 基金评价机构不得频繁调整其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内控制度、业务流程和基金分类方法,原则上一年内调整次数不得超过1次,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必须调整的除外。
第十八条 基金评价机构的评价人员及其业务负责人,应向协会申请执业注册,取得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第十九条 基金评价机构及其评价人员从事基金评价业务等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或虚假信息作为基金评价的数据或依据;
(二)利用基金评价业务活动向评价对象索取任何形式的好处或利益;
(三)在基金评价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广告性语言;
(四)在评价结果中明显不公平对待部分评价对象,或者使用贬低、诋毁评价对象的语言;
(五)出具预测未来业绩等明显具有误导性的评价结果;
(六)评价人员未经其所服务的基金评价机构允许,擅自发表有关基金评价的言论;
(七)诋毁其他基金评价机构及其评价人员,或者对其评价结果发表不正当的评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基金评价机构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具备协会会员资格基金评价机构应通过本机构网站及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向社会披露本机构下列信息内容:
(一)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基金评价业务部门名称、通信地址和联系办法;
(二)人员信息:包括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基金评价业务人员及业务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主要从业经历;
(三)业务信息:包括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和程序,基金评级和评奖开展情况及发布方式,为避免与评价对象产生利益冲突而采取的措施;
(四)中国证监会、协会要求披露的其它信息或基金评价机构认为需要披露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 基金评价机构与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销售机构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应通过本机构网站披露关联方名称及关联关系:
(一)同一股东持有基金评价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份均达到5%以上的;
(二)基金评价机构持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份达到5%以上的;
(三)基金评价机构销售基金产品的;
(四)基金评价机构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或销售信息产品且获得收入的;
(五)基金评价机构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证券买卖交易席位及交易单元的;
(六)基金评价机构的评价人员担任基金管理公司职务的;
(七)基金评价机构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信息披露和宣传栏目的;
(八)基金评价机构认为应该披露的其他关联关系。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所列各项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基金评价机构应该更新本机构网站披露的相关信息,其中第二十条第(三)项信息内容发生变化时,基金评价机构还应通过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
第二十三条 基金评价机构应在披露第二十条所列各项信息内容或在更新其所披露信息内容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所披露信息内容或更新信息内容的电子文档。
第二十四条 基金评价机构应在每年3月底向协会提交本机构上年度工作报告的书面和电子文档,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机构或基金评价业务部门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
(二)基金评价人员及其变化情况;
(三)基金评价标准、方法、程序以及调整情况;
(四)基金评价业务开展情况;
(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六)防范利益冲突措施及实施情况;
(七)奖惩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基金评价机构从事基金评价业务时间在报告期内未满3个月的,可免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二十五条 协会通过网站公示本规则第二十条和二十四条规定的各基金评价机构的相关信息。
第五章 评价结果引用
第二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应当引用协会公告的具备协会会员资格基金评价机构公开发布的基金评价结果,并注明所引用评价结果的基金评价机构。
第二十七条 基金评价机构被取消协会会员资格或被停止基金评价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应当停止公开引用其评价结果。
第二十八条 对于不具备协会会员资格的境外基金评价机构对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评价或评级的结果,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在境内(包括公司网站)公开引用。在境外公开引用时,应遵从当地法律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公司主动聘请基金评价机构利用非公开信息对本公司或基金产品进行综合评价或评级,其评价或评级结果不得在境内(包括公司网站)公开引用。
第三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在宣传推介材料中公开引用基金评价结果的,还应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制作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决定与基金评价机构合作并公开引用其基金评价结果的,可以向协会查询基金评价机构的诚信档案。
第三十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与基金评价机构合作并公开引用其基金评价结果的过程中,发现基金评价机构或其基金评价活动违反《暂行办法》和本规则的,应当及时向协会报告。
第六章 专家工作组
第三十三条 专家工作组是协会设立的非常设评估咨询机构,在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专家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申请从事基金评价业务活动的机构所提交的基金评价理论基础、标准、方法、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专业评估;
(二)对基金评价机构调整后的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专业评估;
(三)参加协会组织的对基金评价机构业务检查,对基金评价机构基金评价业务合规性进行专业评估;
(四)参与其他需要对基金评价业务作出专业评估的事项。
第三十五条 专家工作组由中国证监会、协会、业内机构、学术研究机构的有关专家组成,由协会聘任,任期2年,可连续聘任。专家工作组名单向社会公布。专家工作组成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与丰富的从业经验;
(二)有良好的行业声誉;
(三)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
(四)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专家组的活动;
(五)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六条 专家工作组对所评估的事项可以通过集体表决,也可以由专家独立发表个人意见。专家工作组表决意见和专家个人意见,是协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 专家工作组成员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 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对基金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独立发表个人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保守基金评价机构商业秘密;
(三)不擅自对外发表与评估对象和内容相关的意见;
(四)遵守有关回避规定;
(五)不得接受评估对象提供的任何形式的馈赠;
(六)不得为其他评估对象提供指导或咨询。
第七章 业务检查与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 协会根据《暂行办法》及协会自律规则等规定,对基金评价机构的人员资质、内部控制、业务活动、信息披露等合规情况进行业务检查,业务检查可通过现场或非现场方式进行。
业务检查分年度检查、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事项检查。
第三十九条 协会对基金评价机构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对基金评价机构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审阅,每两年对基金评价机构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第四十条 基金评价业务相关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或基金评价机构的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调整,协会将根据需要组织对基金评价机构执行规章制度或调整后业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
第四十一条 基金评价机构被投诉或被举报,协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基金评价机构进行检查。
第四十二条 协会跟踪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引用基金评价结果的情况,对发现或被举报有违反《暂行办法》或本规则的行为进行检查。
第四十三条 协会对基金评价业务进行检查时,可组织专家工作组进行专业评估,或聘请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
第四十四条 协会在业务检查中,发现基金评价机构、基金评价人员或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违反《暂行办法》或本规则的,协会可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谈话提醒或质询,要求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通过媒体公开谴责、暂停部分会员权利、将其从具备协会会员资格的基金评价机构名单中予以删除、取消会员资格等纪律处分,记入诚信档案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四十五条 基金评价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协会可按照本规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未按照已在协会备案的评价标准、方法和程序从事基金评价业务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三)违反《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基金评价或发布基金评价结果的;
(四)未按规定保存基金评价数据和资料的;
(五)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基金评价机构行为准则的;
(六)聘任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或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人员从事基金评价业务的;
(七)其他违反《暂行办法》和本规则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基金评价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可按照本规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基金评价机构执业;
(二)以基金评价人员个人名义发布基金评价结果;
(三)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基金评价业务;
(四)违反本规则规定的基金评价人员行为规则。
第四十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在境内公开引用不具备协会会员资格基金评价机构发布的基金评价结果,或不注明引用评价结果的基金评价机构的,协会可按照本规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违反前款所列行为的,协会报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四十八条 基金评价机构及其基金评价人员、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销售机构对检查结果或纪律处分有异议的,可以向协会进行申诉。
第四十九条 协会建立基金评价机构及其基金评价人员的诚信数据库,记载基金评价机构及其评价人员受到处罚或纪律处分、被投诉或举报等相关信息。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根据基金销售适用性原则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等级分类或聘请第三方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等级分类的,不属于本规则规范的基金评价业务。
第五十一条 协会对基金评价业务的自律管理接受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金评价业务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一、申报材料的封面、纸张、页码和份数
(一)封面
1、申请入会的应标有“开展基金评价业务入会申报材料”字样;会员机构备案的应标有“开展基金评价业务备案材料”字样;
2、申请人名称;
3、正式报送申报材料的日期;
4、公司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二)纸张和页码
A4纸,双面打印,申报材料的页码应置于每页下端居中。
(三)份数
申报材料一式15份,并附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1份。
二、基金评价机构入会申报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申请成为协会基金评价机构会员的公函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愿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自律规则,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自觉接受协会的自律监督。
(二)机构基本经营情况表;
(三)基金评价从业人员情况表;
(四)基金评价理论、方法及标准说明;
(五)基金评价信息数据情况说明;
(六)基金评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流程说明;
(七)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登记表;
(八)诚信承诺书
(九)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上年度财务报表
三、已成为协会会员机构基金评价业务备案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申请开展基金评价业务的公函
(二)机构基本经营情况表;
(三)基金评价从业人员情况表;
(四)基金评价理论、方法及标准说明;
(五)基金评价信息数据情况说明;
(六)基金评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流程说明;
(七)诚信承诺书
(八)上年度财务报表
附:
1、封面
2、机构基本经营情况表;
3、基金评价从业人员情况表;
4、基金评价理论、方法及标准说明;
5、基金评价信息数据情况说明;
6、基金评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流程说明;
7、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登记表;
8、诚信承诺书
附1: (封面)
开展基金评价业务
入会申报材料
(或开展基金评价业务
备案材料)
申报单位: (公司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承办人联系方式:
姓名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中国证券业协会制
填报说明
一、 所有内容请打印,要求字迹清晰,语言简练、准确。
二、 每项内容都必须填写,如果某项内容不涉及本机构或个人时,请填写“无”。
三、 填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涉及公司经营数据的,应填报截至申报材料前最近一个月月末的情况。
四、 入会材料封面、财务报表、诚信承诺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公司公章,其中诚信承诺书应有公司法人和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的签字。
附2:
机构基本经营情况表
一、 经营及业务开展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流动资产(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2009年收入情况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公司类型和
业务范围
基金评价
业务范围
基金评价
部门名称 基金评价部门
总人数
其中:负责基金评价
的业务人员总数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权益持有人的名称、注册地及其直接间接持股比例
公司股权结构图(附股东营业执照、证券业务资格证明文件)
二、关联关系说明(如“是”,请详细说明)
1、是否有同一股东持有基金评价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份均达到5%以上的?
2、公司是否持有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份达到5%以上?
3、公司是否销售基金产品?
4、公司是否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或销售信息产品且获得收入?
5、公司是否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证券买卖交易席位及交易单元?
6、公司是否有评价人员担任基金管理公司职务?
7、公司是否为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信息披露和宣传栏目?
三、合规经营情况说明
1、公司盈利模式及近三年主要业务收入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收入与基金评价业务的关系如何?
2、公司近三年是否因违法、违规经营而受到行政机关或监管部门的处罚?
3、公司是否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行政机关或监管部门调查的情形?
4、公司近三年是否曾受到自律组织的处分?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是否曾受到金融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的处罚?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是否曾受到自律组织的处罚?
7、公司是否利用基金评价业务向评价对象索取任何形式的好处或利益?
附3:
基金评价从业人员情况表
一、基金评价人员基本情况表
职 务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
年月
文化程度
*是否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 *业内工作年限
注:1、此表应填报的基金评价从业人员包括业务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基金评价业务的人员;
2、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是指通过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科考试,成绩合格的;
3、业内工作年限是指从事金融业务相关的工作经历或学术经历的时间。
二、基金评价人员合规情况
1、 基金评价人员近三年是否曾受到司法机关、金融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的处罚?
2、 基金评价人员是否有在两个以上基金评价机构执业的情况?
3、 基金评价人员是否有在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兼职的情况?
4、 基金评价人员是否存在以个人名义发布评价结果的情况?
三、基金评价人员详细情况(请附基金评价人员的简历、学历证明;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应附两科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附4:
基金评价理论、方法及标准说明
一、 基金评级情况说明
1、 基金评级的理论基础说明(如含有模型、公式的请详细列明)
2、 基金评级应用的分类方法及实施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分类依据是否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标准;
2) 具体类别(包括各个子类别)及各个类别包含的基金数量;
3) 特殊类型基金的分类(如:QDII、货币市场基金、指数基金、创新型基金等);
4) 是否存在对不同类别的基金进行合并评价的情况说明;
3、基金评级的标准及实施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基金评级的参考因素及实施情况;
2)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评级的评级期间;
3)基金评级的更新间隔;
二、 基金管理公司评级说明
1、 基金管理公司评级的理论基础?(如含有模型、公式的请详细列明)
2、 基金管理公司是否进行分类评级?(如“是”请填报具体类别、各个类别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
3、基金管理公司评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基金管理公司评级的参考因素及实施情况;
2)基金管理公司评级的评级期间;
2)基金管理公司评级的更新间隔;
三、 单一指标排名说明
1、 进行排名的单一指标有哪些?(如含有模型、公式的请详细列明)
2、 对哪些(类)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单一指标排名?
3、 是否对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进单一指标排名?
4、 对基金、基金管理人单一指标排名(包括具有点击排序功能的网站或咨询系统数据列示)的排名期间?
四、 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评奖说明
1、 评奖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奖项的名称、主办和协办单位、审核与评选方式、参选条件等)
2、 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评奖的理论基础?(如含有模型、公式的请详细列明)
3、 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评奖的分类方法?(参考一、2和二、2)
4、 设置的奖项有哪些?各个奖项的名额?参考了哪些因素进行评奖?
5、 是否与媒体合作开展评奖?
6、 是否存在对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进行评奖的情况?
7、 对基金、基金管理人评奖的评奖期间?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公司是否存在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评价的情况?
2、 公司是否还对其他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相关业务或人员进行评级或评奖?(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 基金评价方法及研究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说明
附5:
基金评价信息数据情况说明
一、 基金评价信息数据说明(如评价对象涵盖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应分别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基金评价的信息采集制度是否可靠?
2、 基金评价的数据存储机制是否完备?
3、 基金评价的数据和信息的来源有哪些?(请就其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详细说明)
4、 基金评价的信息分析处理系统情况?
5、 数据库是否包括5年以上基金评价需要的行业相关信息?
二、 具体基金评价信息数据(请附最新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评级、评奖或单一指标排名等的结果)
附6:
基金评价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流程说明
一、 公司整体内控制度说明
1、 公司的组织架构是否健全?
2、 公司是否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3、 公司是否具备适当的业务隔离系统?
4、 公司是否有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和人员履行合规检查等监控职能?
5、公司近一年是否未因内部控制不力而出现重大风险?
6、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员工管理和培训制度?
二、基金评价内控制度说明(请附基金评价相关的内控制度)
1、是否建立了防范与评价对象利益冲突的措施?实施情况如何?
2、公司自身评价部门、销售部门之间是否建立“防火墙”制度?
3、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销售机构之间是否建立“防火墙”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4、公司是否建立了基金评价结果的发布制度和程序?
5、基金评价结果的发布方式和渠道有哪些?评价结果的发布是否有严格的校正和复核程序?
6、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和程序的公开披露制度是否建立?
7、基金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材料制作是否有管理制度?
8、基金评价相关业务数据、工作底稿等的保存是否严格?保存期限是多久?
9、公司是否建立评价标准、方法和作业程序的检讨评估制度?
三、基金评价业务流程说明(请详细说明从数据采集到结果发布的整个业务流程和对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
附7: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会 员 登 记 表
填表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一、填表单位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二、所有内容须打印,封面处盖章。
三、“分支机构数”,指会员单位的分公司、营业部及控股公
司家数。
四、“会员代表”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
五、“总资产”、“净资产”按资产负债表中上一年末相应数据填写,新设公司按当期相应数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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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国发〔20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文化部提出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518处)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共计23处),现予公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辩证关系,认真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新的贡献。
国 务 院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计518处)
(一)古遗址(共144处)
序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1 1 金中都水关遗址 金 北京市丰台区
2 2 泥河湾遗址群 旧石器时代 河北省阳原县
3 3 南庄头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北省徐水县
4 4 西寨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北省迁西县
5 5 代王城遗址 春秋至汉 河北省蔚县
6 6 井陉窑遗址 隋至清 河北省井陉县
7 7 元中都遗址 元 河北省张北县
8 8 柿子滩遗址 旧石器时代 山西省吉县
9 9 东下冯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商 山西省夏县
10 10 晋阳古城遗址 春秋至五代 山西省太原市
11 11 蒲津渡与蒲州故城遗址 唐至明 山西省永济市
12 12 曲回寺石像冢 唐 山西省灵丘县
13 13 萨拉乌苏遗址 旧石器时代 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
14 14 岱海遗址群 新石器时代 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
15 15 庙子沟遗址 新石器时代 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
16 16 架子山遗址群 青铜时代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
17 17 大井古铜矿遗址 青铜时代 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
18 18 城子山遗址 青铜时代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
19 19 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 汉至唐 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
20 20 黑山头城址 金、元 内蒙古自治区额尔古纳市
21 21 金界壕遗址 金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
尔盟、兴安盟、通辽
市、赤峰市、乌兰察
布盟、包头市,黑龙
江省甘南县、龙江县
、齐齐哈尔市
22 22 应昌路故城遗址 元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
23 23 海城仙人洞遗址 旧石器时代 辽宁省海城市
24 24 新乐遗址 新石器时代 辽宁省沈阳市
25 25 东山嘴遗址 新石器时代 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26 26 汉书遗址 青铜时代 吉林省大安市
27 27 西团山遗址 青铜时代 吉林省吉林市
28 28 万发拨子遗址 战国至晋 吉林省通化市
29 29 龙湖古城遗址 战国 吉林省梨树县
30 30 罗通山城 汉至魏、晋 吉林省柳河县
31 31 八连城遗址 唐、五代 吉林省珲春市
32 32 宝山一六道沟冶铜 唐、五代 吉林省临江市遗址
33 33 塔虎城 辽、金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34 34 三江平原汉魏时期 汉、魏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双鸭山市、友谊县、宝清县、富锦市
遗址
35 35 奥里米城址 金 黑龙扛省绥滨县
36 36 八里城遗址 金 黑龙江省肇东市
37 37 福泉山遗址 新石器时代 上海市青浦区
38 38 龙虬庄遗址 新石器时代 扛苏省高邮市
39 39 罗家角遗址 新石器时代 浙江省桐乡市
40 40 马家浜遗址 新石器时代 浙江省嘉兴市
41 41 下菰城遗址 春秋 浙江省湖州市
42 42 临安城遗址 南宋 浙江省杭州市
43 43 铁店窑遗址 宋、元 浙江省金华市
44 44 陈山遗址 旧石器时代 安徽省宣城市
45 45 凌家滩遗址 新石器时代 安徽省含山县
46 46 尉迟寺遗址 新石器时代 安徽省蒙城县
47 47 寿春城遗址 战国 安徽省寿县
48 48 寿州窑遗址 南朝至唐 安徽省淮南市
49 49 柳孜运河码头遗址 唐至宋 安徽省濉溪县
50 50 繁昌窑遗址 宋 安徽省繁昌县
51 51 万寿岩遗址 旧石器时代 福建省三明市
52 52 昙石山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商、周 福建省闽侯县
53 53 建窑遗址 唐至宋 福建省建阳市
54 54 仙人洞、吊桶环遗址 新石器时代 江西省万年县
55 55 筑卫城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东周 江西省樟树市
56 56 铜岭铜矿遗址 商、周 江西省瑞昌市
57 57 吉州窑遗址 宋、元 江西省吉安县
58 58 西河遗址 新石器时代 山东省章丘市
59 59 桐林遗址 新石器时代 山东省淄博市
60 60 丁公遗址 新石器时代 山东省邹平县
61 61 景阳岗遗址 新石器时代 山东省阳谷县
62 62 安邱固堆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商 山东省菏泽市
63 63 即墨故城遗址 东周至北齐 山东省平度市
64 64 裴李岗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南省新郑市
65 65 贾湖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南省舞阳县
66 66 八里岗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南省邓州市
67 67 北阳平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南省灵宝市
68 68 庙底沟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南省三门峡市
69 69 大河村遗址 新石器时代 河南省郑州市
70 70 孟庄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商、周 河南省辉县市
71 71 古城寨城址 新石器时代 河南省新密市
72 72 府城遗址 商 河南省焦作市
73 73 番国故城遗址 东周 河南省固始县
74 74 城阳城址 东周 河南省信阳市
75 75 古荥冶铁遗址 汉 河南省郑州市
76 76 黄冶三彩窑址 唐 河南省巩义市
77 77 清凉寺汝官窑遗址 宋 河南省宝丰县
78 78 鹿邑太清宫遗址 宋、金 河南省鹿邑县
79 79 学堂梁子遗址 旧石器时代 湖北省郧县
80 80 关庙山遗址 新石器时代 湖北省枝江市
81 81 门板湾遗址 新石器时代 湖北省应城市
82 82 走马岭遗址 新石器时代 湖北省石首市
83 83 阴湘城遗址 新石器时代 湖北省荆州市
84 84 磨盘山遗址 东周 湖北省当阳市
85 85 龙湾遗址 东周 湖北省潜江市
86 86 鄂王城城址 东周 湖北省大冶市
87 87 季家湖城址 东周 湖北省宜昌市
88 88 楚皇城城址 东周至秦、汉 湖北省宜城市
89 89 湖泗瓷窑址群 五代至明 湖北省武汉市
90 90 玉虚宫遗址 明 湖北省丹江口市
91 91 玉蟾岩遗址 新石器时代 湖南省道县
92 92 彭头山遗址 新石器时代 湖南省澧县
93 93 八十档遗址 新石器时代 湖南省澧县
94 94 老司城遗址 五代至清 湖南省永顺县
95 95 石峡遗址 新石器时代 广东省曲江县
96 96 莲花山古采石场 西汉至清 广东省广州市
97 97 笔架山潮州窑遗址 宋 广东省潮州市
98 98 落笔洞遗址 旧石器时代 海南省三亚市
99 99 百谷和高岭坡遗址 旧石器时代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
100 100 甑皮岩遗址 新石器时代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101 101 顶蛳山遗址 新石器时代 广西壮族自治区邕宁县
102 102 高家镇遗址 旧石器时代 重庆市丰都县
103 103 罗家坝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东汉 四川省宣汉县
104 104 成都平原史前城址 新石器时代 四川省新津县、郫县、温江县、都江堰市、崇州市
105 105 十二桥遗址 商至西周 四川省成都市
106 106 汉庄城址 汉 云南省保山市
107 107 黔西观音洞遗址 旧石器时代 贵州省黔西县
108 108 可乐遗址 战国至汉 贵州省赫章县
109 109 拉加里王宫遗址 13世纪至18世纪 西藏自治区曲松县
110 110 甜水沟遗址 旧石器时代 陕西省大荔县
111 111 花石浪遗址 旧石器时代 陕西省洛南县
112 112 元君庙--泉护村遗址 新石器时代 陕西省华县
113 113 康家遗址 新石器时代 陕西省西安市
114 114 老牛坡遗址 新石器时代至商 陕西省西安市
115 115 栎阳城遗址 战国至汉 陕西省西安市
116 116 京师仓遗址 西汉 陕西省华阴市
117 117 良周遗址 秦、汉 陕西省澄城县
118 118 东渭桥遗址 唐 陕西省高陵县
119 119 玉华宫遗址 唐 陕西省铜川市
120 120 南佐遗址 新石器时代 甘肃省西峰市
121 121 大堡子山遗址及墓群 西周至春秋 甘肃省礼县
122 122 黑水国遗址 汉至魏、晋 甘肃省张掖市
123 123 悬泉置遗址 汉至魏、晋 甘肃省敦煌市
124 124 许三湾城及墓群 汉至唐 甘肃省高台县
125 125 白塔寺遗址 元 甘肃省武威市
126 126 喇家遗址 新石器时代 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127 127 塔温搭里哈遗址 青铜时代 青海省都兰县
128 128 开城遗址 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
129 129 奴拉赛铜矿遗址 青铜时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
130 130 圆沙古城 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
131 131 克孜尔尕哈烽燧 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
132 132 孔雀河烽燧群 汉至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
133 133 罗布泊南古城遗址 汉至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
134 134 莫尔寺遗址 汉至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附县
135 135 托库孜萨来遗址 汉至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
136 136 米兰遗址 汉至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
137 137 安迪尔古城遗址 汉至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丰县
138 138 石头城遗址 晋至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139 139 七个星佛寺遗址 晋至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焉耆回族自治县
140 140 热瓦克佛寺遗址 南北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
141 141 白杨沟佛寺遗址 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142 142 大河古城 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143 143 乌拉泊古城 唐至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县
144 144 台藏塔遗址 唐至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二)古墓葬(共50处)
序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145 1 景泰陵 明 北京市海淀区
146 2 赵王陵 战国 河北省邯郸县、永年县
147 3 汉中山王墓 汉 河北省定州市
148 4 逯家庄壁画墓 东汉 河北省安平县
149 5 北齐高氏墓群 北朝至隋 河北省景县
150 6 梳妆楼元墓 元 河北省沽源县
151 7 马茂庄墓群 东汉 山西省离石市
152 8 方山永固陵 北魏 山西省大同市
153 9 马村砖雕墓 宋、金 山西省稷山县
154 10 宝山、罕苏木墓群 辽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
155 11 析木城石棚 青铜时代 辽宁省海城市
156 12 叶茂台辽墓 辽 辽宁省法库县
157 13 干沟子墓群 战国至西汉 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158 14 完颜希尹家族墓地 金 吉林省舒兰市
159 15 普哈丁墓 宋 江苏省扬州市
160 16 淳泥国王墓 明 江苏省南京市
161 17 浙南石棚墓群 商、周 浙江省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
162 18 印山越国王陵 春秋、战国 浙江省绍兴县
163 19 临安吴越国王陵 五代 浙江省临安市
164 20 皖南土墩墓群 西周至春秋 安徽省南陵县、繁昌县
165 21 曹氏家族墓群 东汉、三国 安徽省亳州市
166 22 朱然家族墓地 三国 安徽省马鞍山市
167 23 仙水岩崖墓群 春秋、战国 江西省鹰潭市
168 24 汉济北王墓 西汉 山东省济南市
169 25 北寨墓群 东汉 山东省沂南县
170 26 汉鲁王墓 西汉 山东省曲阜市、邹城市
171 27 邙山陵墓群 汉至北魏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
172 28 恭陵 唐 河南省偃师市
173 29 后周皇陵 五代 河南省新郑市
174 30 朱载育墓 明 河南省沁阳市
175 31 明楚王墓 明 湖北省武汉市
176 32 成都古蜀船棺合葬墓 东周 四川省成都市
177 33 江口崖墓 汉 四川省彭山县
178 34 安丙家族墓地 南宋 四川省华蓥市
179 35 石寨山占墓群 战国至汉 云南省晋宁县
180 36 李家山古墓群 战国至汉 云南省江川县
181 37 烈山墓地 唐 西藏自治区朗县
182 38 吉堆吐蕃墓群 唐 西藏自治区洛扎县
183 39 西汉帝陵 西汉 陕西省咸阳市、西安市
184 40 唐代帝陵 唐 陕西省富平县、蒲城县、三原县、泾阳县、礼泉县、乾县
185 41 果园--新城墓群 魏至唐 甘肃省酒泉市、嘉峪关市
186 42 汪氏家族墓地 元至明 甘肃省漳县
187 43 雷台汉墓 东汉 甘肃省武威市
188 44 三海子墓葬及鹿石 青铜时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
189 45 焉不拉克古墓群 青铜时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190 46 察吾乎古墓群 青铜时代至春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
191 47 切木尔切克石人及石棺 青铜时代至汉、魏 新疆维吾尔自区阿勒泰市
墓群
192 48 扎滚鲁克古墓群 青铜时代至魏、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
193 49 山普拉古墓群 汉至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
194 50 吐虎鲁克·铁木尔 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
汗麻扎
(三)古建筑(共248处)
序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195 1 潭柘寺 清 北京市门头沟区
196 2 可园 清 北京市东城区
197 3 孚王府 清 北京市朝阳区
198 4 景山 明、清 北京市西城区
199 5 白云观 清 北京市西城区
200 6 万佛堂、孔水洞石刻及 隋、唐至明 北京市房山区
塔
201 7 法源寺 清 北京市宣武区
202 8 先农坛 明、清 北京市宣武区
203 9 碧云寺 明、清 北京市海淀区
204 10 大慧寺 明 北京市海淀区
205 11 十方普觉寺 清 北京市海淀区
206 12 清净化城塔 清 北京市朝阳区
207 13 天津广东会馆 清 天津市南开区
208 14 临济寺澄灵塔 金 河北省正定县
209 15 药王庙 明、清 河北省安国市
210 16 昭化寺 明 河北省怀安县
211 17 鸡鸣驿城 明 河北省怀来县
212 18 幽居寺塔 唐 河北省灵寿县
213 19 定州贡院 清 河北省定州市
214 20 溥仁寺 清 河北省承德市
215 21 源影寺塔 金 河北省昌黎县
216 22 泊头清真寺 明 河北省泊头市
217 23 普利寺塔 北宋 河北省临城县
218 24 涿州双塔 辽 河北省涿州市
219 25 南安寺塔 辽 河北省蔚县
220 26 释迦寺 元、明 河北省蔚县
221 27 腰山王氏庄园 清 河北省顺平县
222 28 古莲花池 金至清 河北省保定市
223 29 庆化寺花塔 辽 河北省涞水县
224 30 万荣稷王庙 金 山西省万荣县
225 31 大同九龙壁 明 山西省大同市
226 32 广济寺大雄宝殿 元 山西省五台县
227 33 介休后土庙 明、清 山西省介休市
228 34 正觉寺 金至明 山西省长治县
229 35 龙岩寺 金、明 山西省陵川县
230 36 荆庄大云寺大雄宝殿 金 山西省浑源县
231 37 窦大夫祠 元至清 山西省太原市
232 38 观音堂 明 山西省长治市
233 39 潞安府城隍庙 元至清 山西省长治市
234 40 阿育王塔 元 山西省代县
235 41 边靖楼 明 山西省代县
236 42 淳化寺 金 山西省平顺县
237 43 明惠大师塔 五代 山西省平顺县
238 44 九天圣母庙 北宋至清 山西省平顺县
239 45 慈相寺 北宋至清 山西省平遥县
240 46 平遥文庙 金至清 山西省平遥县
241 47 兴东垣东岳庙 金至清 山西省石楼县
242 48 大悲院 宋、金 山西省曲沃县
243 49 太符观 金至清 山西省汾阳市
244 50 沁县大云院 宋至清 山西省沁县
245 51 觉山寺塔 辽 山西省灵丘县
246 52 资寿寺 明 山西省灵石县
247 53 清凉寺 元 山西省芮城县
248 54 广仁王庙 唐 山西省芮城县
249 55 芮城城隍庙 北宋至清 山西省芮城县
250 56 泛舟禅师塔 唐 山西省运城市
251 57 洪福寺 金 山西省定襄县
252 58 洪济院 金至清 山西省武乡县
253 59 武乡县大云寺 宋至清 山西省武乡县
254 60 会仙观 金至清 山西省武乡县
255 61 大王庙 金至明 山西省盂县
256 62 临晋县衙 元至近代 山西省临猗县
257 63 香严寺 金至明 山西省柳林县
258 64 洪洞玉皇庙 元 山西省洪洞县
259 65 浑源永安寺 元 山西省浑源县
260 66 太阴寺 金 山西省绛县
261 67 三峻庙 金至清 山西省壶关县
262 68 乔家大院 清 山西省祁县
263 69 泽州岱庙 宋至明 山西省泽州县
264 70 安国寺 明 山西省离石市
265 71 小会岭二仙庙 北宋至清 山西省陵川县
266 72 崔府君庙 金至清 山西省陵川县
267 73 西溪二仙庙 金至清 山西省陵川县
268 74 崇明寺 北宋至明 山西省高平市
269 75 开化寺 北宋至清 山西省高平市
270 76 游仙寺 北宋至清 山西省高平市
271 77 定林寺 元至清 山西省高平市
272 78 福胜寺 元、明 山西省新绛县
273 79 稷益庙 明 山西省新绛县
274 80 柏山东岳庙 元至清 山西省蒲县
275 81 青龙寺 元 山西省稷山县
276 82 原起寺 宋 山西省潞城市
277 83 汇宗寺 清 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
278 84 福会寺 清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
279 85 喀喇沁亲王府及家庙 清 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
280 86 和硕恪靖公主府 清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81 87 开鲁县佛塔 元 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
282 88 广济寺古建筑群 辽至清 辽宁省锦州市
283 89 徐霞客故居及晴山堂石刻 明 江苏省江阴市
284 90 退思园 清 江苏省吴江市
285 91 宝带桥 明 江苏省苏州市
286 92 耦园 清 江苏省苏州市
287 93 龙王庙行宫 清 江苏省宿豫县
288 94 水绘园 清 江苏省如皋市
289 95 古月桥 宋 浙江省义乌市
290 96 黄山八面厅 清 浙江省义乌市
291 97 国清寺 清 浙江省天台县
292 98 刘基庙及墓 明 浙江省文成县
293 99 南阁牌楼群 明 浙江省乐清市
294 100 庆安会馆 清 浙江省宁波市
295 101 湖镇舍利塔 宋 浙江省龙游县
296 102 如龙桥 明 浙江省庆元县
297 103 通济堰 南朝至清 浙江省丽水市
298 104 凤凰寺 元至清 浙江省杭州市
299 105 文澜阁 清 浙江省杭州市
300 106 俞源村古建筑群 元至清 浙江省武义县
301 107 八字桥 宋 浙江省绍兴市
302 108 吕府 明 浙江省绍兴市
303 109 功臣塔 五代 浙江省临安市
304 110 台州府城墙 宋至清 浙江省临海市
305 111 桃渚城 明、清 浙江省临海市
306 112 郑义门古建筑群 清 浙江省浦江县
307 113 盐官海塘及海神庙 清 浙江省海宁市
308 114 绮园 清 浙江省海盐县
309 115 斯氏古民居建筑群 清 浙江省诸暨市
310 116 时思寺 元至清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
311 117 永昌堡 明 浙江省温州市
312 118 嘉业堂藏书楼及小莲庄 清 浙江省湖州市
313 119 庙沟后、横省石牌坊 宋、元 浙江省鄞县
314 120 水西双塔 宋 安徽省泾县
315 121 亳州古地道 宋、元 安徽省亳州市
316 122 白崖寨 元至清 安徽省宿松县
317 123 程氏三宅 明 安徽省黄山市
318 124 呈坎村古建筑群 明、清 安徽省黄山市
319 125 渔梁坝 唐至清 安徽省歙县
320 126 宏村古建筑群 明、清 安徽省黟县
321 127 西递村古建筑群 明、清 安徽省黟县
322 128 寿县古城墙 宋至清 安徽省寿县
323 129 查济古建筑群 元至清 安徽省泾县
324 130 天中万寿塔 宋 福建省仙游县
325 131 安贞堡 清 福建省永安市
326 132 陈太尉宫 宋至清 福建省罗源县
327 133 蔡氏古民居建筑群 清 福建省南安市
328 134 泉州府文庙 宋至清 福建省泉州市
329 135 宝山寺大殿 元 福建省顺昌县
330 136 崇妙保圣坚牢塔 五代 福建省福州市
331 137 漳州府文庙大成殿 明 福建省漳州市
332 138 江东桥 宋 福建省漳州市
333 139 赵家堡--诒安堡 明、清 福建省漳浦县
334 140 流坑村古建筑群 明、清 江西省乐安县
335 141 关西新围、燕翼围 清 江西省龙南县
336 142 颜庙 元至清 山东省曲阜市
337 143 临清运河钞关 明、清 山东省临清市
338 144 宝轮寺塔 金 河南省三门峡市
339 145 山陕甘会馆 清 河南省开封市
340 146 康百万庄园 清 河南省巩义市
341 147 天宁寺三圣塔 金 河南省沁阳市
342 148 妙乐寺塔 五代 河南省武陟县
343 149 嘉应观 清 河南省武陟县
344 150 小商桥 宋 河南省临颍县
345 151 南阳知府衙门 清 河南省南阳市
346 152 潞泽会馆 清 河南省洛阳市
347 153 大明寺 元至清 河南省济源市
348 154 奉仙观 金至清 河南省济源市
349 155 荆紫关古建筑群 清 河南省浙川县
350 156 慈胜寺 元 河南省温县
351 157 汤阴岳飞庙 明 河南省汤阴县
352 158 安阳天宁寺塔 五代至清 河南省安阳市
353 159 明福寺塔 宋 河南省滑县
354 160 会善寺 元至清 河南省登封市
355 161 永泰寺塔 唐 河南省登封市
356 162 法王寺塔 唐 河南省登封市
357 163 中岳庙 清 河南省登封市
358 164 百泉 明、清 河南省辉县市
359 165 四祖寺塔 唐、宋、元 湖北省黄梅县
360 166 大水井古建筑群 清 湖北省利川市
361 167 襄阳城墙 明 湖北省襄樊市
362 168 襄阳王府绿影壁 明 湖北省襄樊市
363 169 柳子庙 清 湖南省永州市
364 170 屈子祠 清 湖南省汨罗市
365 171 邵阳北塔 明 湖南省邵阳市
366 172 岳阳文庙 宋至清 湖南省岳阳市
367 173 张谷英村古建筑群 明、清 湖南省岳阳县
368 174 芋头侗寨古建筑群 明、清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
369 175 东莞可园 清 广东省东莞市
370 176 南华寺 明、清 广东省曲江县
371 177 东华里古建筑群 清、民国 广东省佛山市
372 178 元山寺 明、清 广东省陆丰市
373 179 大鹏所城 明、清 广东省深圳市
374 180 悦城龙母祖庙 清 广东省德庆县
375 181 肇庆古城墙 宋至清 广东省肇庆市
376 182 潮州开元寺 唐至清 广东省潮州市
377 183 已略黄公祠 清 广东省潮州市
378 184 岜团桥 清 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
379 185 临贺故城 汉至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380 186 张桓侯庙 清 重庆市云阳县
381 187 石宝寨 明、清 重庆市忠县
382 188 丁房阙--无铭阙 东汉 重庆市忠县
383 189 宝光寺 清 四川省新都县
384 190 直波碉楼 清 四川省马尔康县
385 191 石塔寺石塔 宋 四川省邛崃市
386 192 松潘古城墙 明 四川省松潘县
387 193 觉苑寺 明 四川省剑阁县
388 194 阆中永安寺 元至清 四川省阆中市
389 195 五龙庙文昌阁 元 四川省阆中市
390 196 隆昌石牌坊 清 四川省隆昌县
391 197 富顺文庙 清 四川省富顺县
392 198 观音寺 明 四川省新津县
393 199 德阳文庙 清 四川省德阳市
394 200 棒托寺 明、清 四川省壤塘县
395 201 罨画池 清 四川省崇州市
396 202 天台山伍龙寺 明、清 贵州省平坝县
397 203 石阡万寿宫 明 贵州省石阡县
398 204 云山屯古建筑群 明 贵州省安顺市
399 205 福泉城墙 明 贵州省福泉市
400 206 郎德上寨古建筑群 明、清 贵州省雷山县
401 207 海龙屯 宋至明 贵州省遵义县
402 208 地坪风雨桥 清 贵州省黎平县
403 209 安顺文庙 明 贵州省安顺市
404 210 喜洲白族古建筑群 明、清 云南省大理市
405 211 建水文庙 明、清 云南省建水县
406 212 筇竹寺 清 云南省昆明市
407 213 朗色林庄园 明 西藏自治区扎囊县
408 214 曲德寺、 10世纪 西藏自治区吉隆县
卓玛拉康、 1274年
大唐天竺使出铭 658年
409 215 色喀古托寺 1080年 西藏自治区洛扎县
410 216 科迦寺 996年 西藏自治区普兰县
411 217 小昭寺 641年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412 218 吉如拉康 唐至清 西藏自治区乃东县
413 219 三原城隍庙 明 陕西省三原县
414 220 鸠摩罗什舍利塔 唐 陕西省户县
415 221 公输堂 明 陕西省户县
416 222 仓颉墓与庙 明、清 陕西省白水县
417 223 泰塔 北宋 陕西省旬邑县
418 224 香积寺善导塔 唐 陕西省长安县
419 225 西安城隍庙 明、清 陕西省西安市
420 226 白云山庙 明、清 陕西省佳县
421 227 八云塔 唐 陕西省周至县
422 228 泾阳崇文塔 明 陕西省泾阳县
423 229 彬县开元寺塔 北宋 陕西省彬县
424 230 韩城普照寺 元 陕西省韩城市
425 231 韩城文庙 明 陕西省韩城市
426 232 韩城城隍庙 明 陕西省韩城市
427 233 党家村古建筑群 明、清 陕西省韩城市
428 234 耀县文庙 明 陕西省耀县
429 235 澄城城隍庙神楼 明 陕西省澄城县
430 236 伏羲庙 明、清 甘肃省天水市
431 237 胡氏古民居建筑 明、清 甘肃省天水市
432 238 凝寿寺塔 五代、宋 甘肃省宁县
433 239 圆通寺塔 明、清 甘肃省民乐县
434 240 圣容寺塔 唐 甘肃省永昌县
435 241 东华池塔 北宋 甘肃省华池县
436 242 武康王庙 明、清 甘肃省崇信县
437 243 贵德文庙及玉皇阁 明、清 青海省贵德县
438 244 藏娘佛塔及桑周寺 北宋至清 青海省玉树县
439 245 昭苏圣佑庙 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
440 246 艾提尕尔清真寺 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
441 247 五公祠 宋至清 海南省海口市
442 248 长城 春秋至明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山东省、
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
(1) 齐长城遗址 春秋、战国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
市、肥城市、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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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临朐县、安
丘市、诸城市、沂水
县、莒县、五莲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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