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名单(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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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名单(1980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名单(1980年)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丁光训 万 里 习仲勋 王 震 王任重
王昆仑 王首道 韦国清(壮族) 乌兰夫(蒙古族)
方 毅 邓小平 邓颖超(女) 叶圣陶 史 良(女)
包尔汉(维吾尔族) 朱学范 朱蕴山 伍觉天
华国锋 华罗庚 庄希泉 刘 斐 刘念智
刘澜涛 江 华(瑶族) 许世友 许德珩
孙起孟 孙晓村 苏子衡 李井泉 李先念
李维汉 李德生 杨秀峰 杨尚昆 杨得志
杨静仁(回族) 肖 克 肖劲光 吴贻芳(女)
余秋里 谷 牧 何长工 沙千里 沈雁冰
宋任穷 张 冲(彝族) 张廷发 张爱萍
陆定一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陈 云 陈此生
陈慕华(女) 茅以升 帕巴拉·格列朗杰(藏族) 季 方
周 扬 周谷城 周叔弢 周建人 周培源
赵朴初 赵紫阳 荣毅仁 胡子昂 胡子婴(女)
胡乔木 胡厥文 胡愈之 胡耀邦 费孝通
费彝民 姚依林 耿 飚 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藏族)
聂荣臻 钱昌照 倪志福 徐向前 郭棣活
姬鹏飞 黄 华 黄火青 黄克诚 黄鼎臣
康世恩 康克清(女) 梁漱溟 韩 英 彭 冲
彭迪先 董其武 粟 裕 程子华 程思远
蔡 啸 廖承志 赛福鼎(维吾尔族) 谭震林
缪云台 薄一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1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国家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国家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国家督学;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刘延东 国务委员
副主任:袁贵仁 教育部部长
江小涓 国务院副秘书长
委 员:朱之鑫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利民 教育部副部长
陈小娅 科技部副部长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王 伟 监察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王晓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郭允冲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刘 谦 卫生部副部长
侯 凯 审计署副审计长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8月26日
关于移动可视电话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移动可视电话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2009]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发改委、物价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近期,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报送了《中国联通关于WCDMA(3G)可视电话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请示》(中国联通集团[2009]109号),申请对其WCDMA网络上的移动可视电话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对移动可视电话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电信企业制定的移动可视电话业务资费要力求简单清晰、通俗易懂,便于消费者分析、比较、选择和使用。
对于该业务标准资费,应避免叠加收费;除按照通话时长计收通话费外,电信企业不再向用户另外收取功能费等其他费用;计费单位原则上参照普通语音业务的计费单位,同时鼓励电信企业缩小计费单位。
对于该业务其他选择性资费方案,可采取“包月”或设定基本消费金额包含一定通话时长等方式,电信企业可自主确定计费单位,供用户自主选择。
三、移动可视电话业务中涉及国内跨省(区、市)业务资费方案、国际及台港澳业务资费方案由电信企业集团公司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后执行。其他资费方案由省级电信企业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四、各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应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和协调,做好本企业的电信资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移动可视电话业务资费的监管,做好资费备案工作,规范企业资费行为,促进电信市场公平竞争,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